两江新区、北碚区三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
公告序号:19066
宗地基本指标(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竞买须知规定:
1.该宗地在项目开发完成前,未经出让人同意,竞得人不得对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等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的除外),竞得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擅自改变。竞得人违反该约定,擅自改变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拒不整改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退还土地价款,收回土地使用权。
2.G09-7地块规划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得小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003平方米,幼儿园由竞得人出资建设,且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验收,待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3个月内无偿移交北碚区教育委员会,权属归北碚区教育委员会所有。同时,幼儿园的建设应在交地后3个月开工、两年内竣工,竞得人须在方案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应征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意见。
3.交地及开竣工
(一)交地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二)交地状态:现状交地;
(三)交地责任人: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开竣工时间: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半竣工;竞买人未能按照本《竞买须知》约定日期开、竣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承担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二、北碚区蔡家组团R标准分区R20-1/04、R20-3/04、R21-2/06、R22-1/06号宗地
公告序号:19067
宗地基本指标(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竞买须知规定:
1.土地出让价款及保证金的支付及其他规定
(一)土地出让价款及保证金由竞买单位自行支付,不得代缴。
(二)保证金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697 826 566。
(三)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978万元(大写:壹亿零玖佰柒拾捌万元)。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2.交地及开竣工
(一)交地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二)交地状态:苗圃搬迁完毕;
(三)交地责任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开竣工时间: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竞买人未能按照本《竞买须知》约定日期开、竣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承担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三、北碚区蔡家组团R标准分区R22-2/06、R23-2/04、 R23-3/04 号宗地
公告序号:19068
宗地基本指标(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竞买须知规定:
1.土地出让价款及保证金的支付及其他规定
(一)土地出让价款及保证金由竞买单位自行支付,不得代缴。
(二)保证金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697 826 566。
(三)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4142万元(大写:壹亿肆仟壹佰肆拾贰万元)。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2.交地及开竣工
(一)交地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二)交地状态:苗圃搬迁完毕;
(三)交地责任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开竣工时间: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竞买人未能按照本《竞买须知》约定日期开、竣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承担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三、北碚区蔡家组团M分区M40-01/05、M40-03/06号宗地
公告序号:19069
宗地基本指标(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竞买须知规定:
1.该宗地在项目开发完成前,未经出让人同意,本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等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的除外),竞得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擅自改变。竞得人违反该约定,擅自改变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拒不整改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土地价款,收回土地使用权。
2.M40-1/05号地块规划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7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且应有独立占地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幼儿园由竞得人出资,按照国家标准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验收,应于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待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北碚区人民政府,权属归北碚区人民政府所有。
3.交地及开竣工
(一)交地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二)交地状态:现状;
(三)交地责任人:重庆市地产集团;
(四)开竣工时间: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竞买人未能按照本《竞买须知》约定日期开、竣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承担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