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征求意见

佛山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征求意见

来源:人民网2019-06-13

记者近日获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禁止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签订虚假房地产经纪合同或买卖合同,利用虚假房屋信息、虚假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诈骗、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

意见稿明确,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时不得有隐瞒提供经纪居间、代理服务的事实,谎称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行为;未经卖方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自行发布拟转让房屋信息;未经卖方、买方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签署、变更、撤销买卖合同;住房限购政策执行期间不履行对买方资格审查义务,或者协助买方伪造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以欺骗、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产权人及房屋信息;签订虚假房地产经纪合同或买卖合同;违规操作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交易正常进行;利用虚假房屋信息、虚假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诈骗、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

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整改、违规行为曝光、诚信扣分、暂停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1至6个月、要求违规人员重新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通报工商管理部门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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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征求意见

2019-06-13 09:15:00 来源: 0 条评论

记者近日获悉,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禁止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签订虚假房地产经纪合同或买卖合同,利用虚假房屋信息、虚假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诈骗、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

意见稿明确,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办理相关手续时不得有隐瞒提供经纪居间、代理服务的事实,谎称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行为;未经卖方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自行发布拟转让房屋信息;未经卖方、买方同意,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签署、变更、撤销买卖合同;住房限购政策执行期间不履行对买方资格审查义务,或者协助买方伪造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以欺骗、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产权人及房屋信息;签订虚假房地产经纪合同或买卖合同;违规操作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交易正常进行;利用虚假房屋信息、虚假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诈骗、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

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整改、违规行为曝光、诚信扣分、暂停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1至6个月、要求违规人员重新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通报工商管理部门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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