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机构乱象 37家租赁机构签署自律公约
我市目前正在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11月25日,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召开专项整治住房租赁机构乱象工作会,传达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参会的37家住房租赁企业现场签署《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

我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机构乱象 37家租赁机构签署自律公约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19-11-25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25日16时讯 我市目前正在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11月25日,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召开专项整治住房租赁机构乱象工作会,传达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参会的37家住房租赁企业现场签署《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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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遏制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市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市开展为期5个月(2019年8至12月)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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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整治将在12月底前通过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违规收费、违规租赁等9类乱象,坚持“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取缔一批”,及时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为促进我市住房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住房租赁行业自律机制,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还发出行业自律倡议,参会的37家住房租赁企业现场签署了《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

附:

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

为促进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住房租赁行业自律机制,经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倡议,本公司自愿加入《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第一条 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是: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公平竞争、合作共赢。

第二条 做到房源信息“三真实”:房屋信息真实、房源合规合法性真实、宣传推广真实。不垄断房源,不哄抬租金,不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第三条 不违规出租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

第四条 不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发现承租人有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条 认真查验承租人的身份,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对身份不明或者不配合身份查验者,拒绝提供服务。

第六条 不违背承租人意愿,强迫、诱骗承租人签订“租金贷”等相关金融产品。

第七条 承租期内,不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方式驱逐承租人,不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等。

第八条 不充当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住房租赁行业管理秩序。

第九条 对违反本公约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将通过“重庆市房地产行业诚信信息网(www.cqfdccx.org)”和“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予以行业通报,并对社会进行曝光。(监督举报电话:63869761)

第十条 本公约由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 本公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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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机构乱象 37家租赁机构签署自律公约

2019-11-25 16:48:39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25日16时讯 我市目前正在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11月25日,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召开专项整治住房租赁机构乱象工作会,传达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参会的37家住房租赁企业现场签署《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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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厉打击侵害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遏制中介行业乱象,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市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就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市开展为期5个月(2019年8至12月)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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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整治将在12月底前通过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和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违规收费、违规租赁等9类乱象,坚持“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取缔一批”,及时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为促进我市住房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住房租赁行业自律机制,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还发出行业自律倡议,参会的37家住房租赁企业现场签署了《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

附:

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

为促进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培育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住房租赁行业自律机制,经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倡议,本公司自愿加入《重庆市住房租赁行业自律公约》,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第一条 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是: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公平竞争、合作共赢。

第二条 做到房源信息“三真实”:房屋信息真实、房源合规合法性真实、宣传推广真实。不垄断房源,不哄抬租金,不扰乱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第三条 不违规出租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

第四条 不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发现承租人有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条 认真查验承租人的身份,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对身份不明或者不配合身份查验者,拒绝提供服务。

第六条 不违背承租人意愿,强迫、诱骗承租人签订“租金贷”等相关金融产品。

第七条 承租期内,不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方式驱逐承租人,不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等。

第八条 不充当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住房租赁行业管理秩序。

第九条 对违反本公约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将通过“重庆市房地产行业诚信信息网(www.cqfdccx.org)”和“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予以行业通报,并对社会进行曝光。(监督举报电话:63869761)

第十条 本公约由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 本公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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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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