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征求意见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重新印发天津市单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的意见。

天津就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征求意见

来源:北方网2020-09-01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重新印发天津市单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的意见。

据悉,市国土房管局2015年10月印发的《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新印发天津市单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2020年10月19日到期,为继续做好单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指导工作,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修订重发。

《通知》在关于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相关规定中明确,对现住房的认定包括:

1.职工将单位分配给本人的住房,通过置换、出售再购买住房的,现住房按单位原分配的住房面积认定。

2.军队转 业干部租住军队不可售住房的,为无房。军转干部转 业地方后,需退出租住军队的住房或凭军队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退房证明或军队转 业干部与军队签订的退房协议,方可领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补贴。

3.军队转 业干部转 业地方后,按地方标准核定住房补贴。已在军队领取住房补贴的,按地方核定的住房补贴减除军队发放的住房补贴后的差额计算。军队发放的住房补贴高于地方住房补贴的,军转干部不再享受地方住房补贴。

4.离异夫妇以法院判决、司法调解或协议离婚的结论认定现住房。

5.1999年6月30日以前职工接受单位资助购买的住房,按单位资助额占房款的比例,折算现住房建筑面积;1999年6月30日以后职工接受单位资助购买的住房,按单位核定的住房补贴减除单位资助后的差额计发住房补贴。如单位资助额高于职工住房补贴的,该职工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6.单位给职工调增住房,职工交公有住房的,按单位调增后的住房计算现住房面积;交私产住房(不含房改购房)的,按调增后的住房减除所交私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职工现住房面积。

《通知》对住房已达标单位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相关规定明确,职工住房已达标的企事业单位,经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上级主管区(县)、局批准,经备案后,可采取为职工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住房货币分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突破我市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备案流程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放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备案权限的通知》执行。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7日,反馈意见发送至szjwzfbzc@tj.gov.cn。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天津就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征求意见

2020-09-01 05:25:00 来源: 0 条评论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重新印发天津市单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的意见。

据悉,市国土房管局2015年10月印发的《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新印发天津市单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2020年10月19日到期,为继续做好单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指导工作,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修订重发。

《通知》在关于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相关规定中明确,对现住房的认定包括:

1.职工将单位分配给本人的住房,通过置换、出售再购买住房的,现住房按单位原分配的住房面积认定。

2.军队转 业干部租住军队不可售住房的,为无房。军转干部转 业地方后,需退出租住军队的住房或凭军队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退房证明或军队转 业干部与军队签订的退房协议,方可领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补贴。

3.军队转 业干部转 业地方后,按地方标准核定住房补贴。已在军队领取住房补贴的,按地方核定的住房补贴减除军队发放的住房补贴后的差额计算。军队发放的住房补贴高于地方住房补贴的,军转干部不再享受地方住房补贴。

4.离异夫妇以法院判决、司法调解或协议离婚的结论认定现住房。

5.1999年6月30日以前职工接受单位资助购买的住房,按单位资助额占房款的比例,折算现住房建筑面积;1999年6月30日以后职工接受单位资助购买的住房,按单位核定的住房补贴减除单位资助后的差额计发住房补贴。如单位资助额高于职工住房补贴的,该职工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6.单位给职工调增住房,职工交公有住房的,按单位调增后的住房计算现住房面积;交私产住房(不含房改购房)的,按调增后的住房减除所交私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职工现住房面积。

《通知》对住房已达标单位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相关规定明确,职工住房已达标的企事业单位,经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上级主管区(县)、局批准,经备案后,可采取为职工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住房货币分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突破我市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备案流程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放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备案权限的通知》执行。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7日,反馈意见发送至szjwzfbzc@tj.gov.cn。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余浩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