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上调二套房贷首付比例 抑制投资投机需求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8日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对在市中心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阅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发布文件显示,此前,唐山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下: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通过首付比例的提高,能够真正抑制投资投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