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房地产市场 限购年限和信贷政策趋严趋紧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2月27日发布通知调控房地产市场,对东莞市商品住房限购年限等方面做出调整。

调控房地产市场 限购年限和信贷政策趋严趋紧

来源:新华社2021-03-02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2月27日发布通知调控房地产市场,对东莞市商品住房限购年限等方面做出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自2月27日起,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东莞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东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应调整。其中,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称,捂盘惜售、收“茶水费”、未明码标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调控房地产市场 限购年限和信贷政策趋严趋紧

2021-03-02 05:25:00 来源: 0 条评论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2月27日发布通知调控房地产市场,对东莞市商品住房限购年限等方面做出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自2月27日起,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东莞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东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应调整。其中,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称,捂盘惜售、收“茶水费”、未明码标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余浩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关闭